在領取出生證之后,個人若決定更改姓名,可以依法向公安局申請姓名變更,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除非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仍具有法律約束力,公民變更姓名,應依照以下規(guī)定辦理:
法律分析:出生證明辦理后,姓名是可以更改的,父母或監(jiān)護人可持《出生醫(yī)學證明》、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姓名變更,對于剛領取的出生證明,如果 *** 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可以由本人或父母、監(jiān)護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出生證明尚未上戶的情況下,也可以進行姓名變更。
需要注意的是,出生證明上的名字通常是不允許更改的,這是因為出生證明由醫(yī)院簽發(fā),出于嚴格管理的考慮,醫(yī)院在簽發(fā)時還會在衛(wèi)生部門的內部網(wǎng)站進行備案,姓名的更改可以在戶口本上進行,以戶口本上的姓名為準。
盡管出生證本身不能輕易更改姓氏,但在確有必要并提供相應材料的情況下,姓氏是可以更改的,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在辦理戶口時可以進行更改,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持有出生證到派出所辦理戶口后,在派出所戶籍處進行姓名更改,需要孩子父母到場填表簽字,雙方同意才能進行更改,出生證上的名字將成為寶寶的曾用名,不影響出生證的使用。
1. 法律分析:在戶口登記時可以更改出生證明上的名字,這里的名字更改僅指身份證或戶口簿上的名字,出生證明上的名字本身是不允許更改的,出生證明由醫(yī)院簽發(fā),出于嚴格管理的考慮,不允許隨意更改,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2. 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在戶口登記時可以更改,父母攜帶出生證到派出所辦理戶口,然后在派出所戶籍處進行名字更改,需要雙方父母都到場填表簽字,雙方同意才能更改名字,出生證上的名字將成為孩子的曾用名,不影響出生證的使用。
3. 法律主觀: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可以不修改,在戶口登記時直接修改即可。
4. 出生證明上的姓在戶口登記時可以更改,更改方法如下: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和小孩的出生證到派出所申請更改名字;出生證明上的姓名必須與戶口本上的姓名一致;出生證明一旦開具,不允許涂改;如果出生證明上的姓名與戶口本上的不一致,應盡快辦理更改。
5. 法律分析:《出生醫(yī)學證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當事人符合戶口申報地更改名字條件的,在申報戶口后,可以使用出生證明以外的名字作為常用名,根據(jù)轄區(qū)派出所工作人員的提示,將《出生醫(yī)學證明》上的名字添加到戶口本的“曾用名”一欄即可。
6. 【法律分析】:在入戶口前名字不能更改?!冻錾t(yī)學證明》不允許私自涂改,一經(jīng)涂改即無效,將來小孩上學也會受到影響,只要《出生醫(yī)學證明》制作完畢,公安機關必須按照證明上登記的姓名給小孩申報戶口,無法實現(xiàn)在登記戶口時給小孩更改姓名。
法律主觀: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可以更改,但更改過程相對繁瑣,因為出生證明由醫(yī)院簽發(fā),在簽發(fā)前,已告知新生兒的父母要將孩子的名字寫好、想好,且出生證明還需在衛(wèi)生部內部網(wǎng)備案。
法律分析:可以更改,新生兒父母在辦理《出生醫(yī)學證明》時,必須先起好新生兒姓名,出生證一旦簽發(fā)即不得更改,若需要申請更改名字,通常要求在孩子入戶后,方可到戶籍部門申請更改資料,不能未辦理入戶直接更改名字。
法律分析:對于新生兒名字的更改,建議在辦理出生證明后,帶著出生證明到派出所辦理戶口,戶口辦理下來后,再進行名字的更改,這一過程中,需要孩子的父母到場簽字確認,在派出所的戶籍處,可以更改孩子的名字,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將成為寶寶的曾用名,具體的名字更改流程,建議向當?shù)嘏沙鏊鶓艏幾稍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