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的“曾”念ceng,曾在這里是曾經(jīng)的意思。曾用名的意思就是:曾經(jīng)使用過的人名、地名和科技名詞。曾用名讀音:céng yòng míng。曾拼音zēng céng 曾zēng 指與自己中間隔兩代的親屬:曾祖父。曾孫。古同“增”,增加。
法律分析: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是指:以前用這個名字在派出所登記過,但是后來改了,已經(jīng)不用這個名字了。法律依據(jù):《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意思是以前用這個名字在派出所登記過,但是后來改了,已經(jīng)不用這個名字了。中國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上登載的“曾用名”項目和戶口遷移證上登載的“別名”項目均應填寫為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指的是個人在過去使用過的名字,但現(xiàn)在不再使用。當一個人在派出所登記過曾用名后,如果后來更改了姓名,這個曾用名就會出現(xiàn)在戶口本上。曾用名主要用于在相關資料核對時,如果出現(xiàn)系統(tǒng)資料與新的身份證資料不一致的情況,進行身份核對的場合,比如銀行、戶籍部門和學籍部門等。
1、法律分析:戶口簿上的“曾用名”是公民辦理過名字更改后才有的,而且和出生證明上名字是一樣的。戶口簿上的“曾用名”主要是用于公民在相關資料核對時候,發(fā)現(xiàn)系統(tǒng)資料跟新的身份證資料不同情況下進行核對的。銀行,戶籍部門,學籍部門等情況若需要核對資料也需要用于戶口簿核對是否存在“曾用名”。
2、法律分析: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是指:以前用這個名字在派出所登記過,但是后來改了,已經(jīng)不用這個名字了。法律依據(jù):《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意思是以前用這個名字在派出所登記過,但是后來改了,已經(jīng)不用這個名字了。中國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上登載的“曾用名”項目和戶口遷移證上登載的“別名”項目均應填寫為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4、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指的是個人在過去使用過的名字,但現(xiàn)在不再使用。當一個人在派出所登記過曾用名后,如果后來更改了姓名,這個曾用名就會出現(xiàn)在戶口本上。曾用名主要用于在相關資料核對時,如果出現(xiàn)系統(tǒng)資料與新的身份證資料不一致的情況,進行身份核對的場合,比如銀行、戶籍部門和學籍部門等。
1、曾用名的“曾”念ceng,曾在這里是曾經(jīng)的意思。曾用名的意思就是:曾經(jīng)使用過的人名、地名和科技名詞。曾用名讀音:céng yòng míng。曾拼音zēng céng 曾zēng 指與自己中間隔兩代的親屬:曾祖父。曾孫。古同“增”,增加。
2、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指的是個人在過去使用過的名字,但現(xiàn)在不再使用。當一個人在派出所登記過曾用名后,如果后來更改了姓名,這個曾用名就會出現(xiàn)在戶口本上。曾用名主要用于在相關資料核對時,如果出現(xiàn)系統(tǒng)資料與新的身份證資料不一致的情況,進行身份核對的場合,比如銀行、戶籍部門和學籍部門等。
3、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意思是以前用這個名字在派出所登記過,但是后來改了,已經(jīng)不用這個名字了。中國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上登載的“曾用名”項目和戶口遷移證上登載的“別名”項目均應填寫為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4、法律分析: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是指:以前用這個名字在派出所登記過,但是后來改了,已經(jīng)不用這個名字了。法律依據(jù):《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曾用名意思是指某人曾經(jīng)使用過的名字,也就是不是現(xiàn)在的名字或者正式名字以外的名字?;竞x 曾用名可以是個人在成長過程中使用的非正式名稱,比如兒時的昵稱、別名等。在某些情況下,個人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更改了自己的名字,而之前的名字就成為了曾用名。這個名字可能記錄了個人的歷史、背景和身份變化。
6、曾用名的定義:曾用名是指在過去某個時期被使用的人名、地名或科技名詞。例如,北京大學在1927年至1929年期間曾使用過“中華大學”這個名字。個人曾用名的例子:胡紹明是他的現(xiàn)名,他的曾用名是周人清,他來自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江背鎮(zhèn)上楓村,曾擔任政協(xié)江西省第六屆委員會委員。
法律分析:戶口簿上的“曾用名”是公民辦理過名字更改后才有的,而且和出生證明上名字是一樣的。戶口簿上的“曾用名”主要是用于公民在相關資料核對時候,發(fā)現(xiàn)系統(tǒng)資料跟新的身份證資料不同情況下進行核對的。銀行,戶籍部門,學籍部門等情況若需要核對資料也需要用于戶口簿核對是否存在“曾用名”。
法律分析: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是指:以前用這個名字在派出所登記過,但是后來改了,已經(jīng)不用這個名字了。法律依據(jù):《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意思是以前用這個名字在派出所登記過,但是后來改了,已經(jīng)不用這個名字了。中國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上登載的“曾用名”項目和戶口遷移證上登載的“別名”項目均應填寫為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1、曾用名的“曾”念ceng,曾在這里是曾經(jīng)的意思。曾用名的意思就是:曾經(jīng)使用過的人名、地名和科技名詞。曾用名讀音:céng yòng míng。曾拼音zēng céng 曾zēng 指與自己中間隔兩代的親屬:曾祖父。曾孫。古同“增”,增加。
2、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意思是以前用這個名字在派出所登記過,但是后來改了,已經(jīng)不用這個名字了。中國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上登載的“曾用名”項目和戶口遷移證上登載的“別名”項目均應填寫為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3、法律分析: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是指:以前用這個名字在派出所登記過,但是后來改了,已經(jīng)不用這個名字了。法律依據(jù):《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4、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指的是個人在過去使用過的名字,但現(xiàn)在不再使用。當一個人在派出所登記過曾用名后,如果后來更改了姓名,這個曾用名就會出現(xiàn)在戶口本上。曾用名主要用于在相關資料核對時,如果出現(xiàn)系統(tǒng)資料與新的身份證資料不一致的情況,進行身份核對的場合,比如銀行、戶籍部門和學籍部門等。
5、曾用名的定義:曾用名是指在過去某個時期被使用的人名、地名或科技名詞。例如,北京大學在1927年至1929年期間曾使用過“中華大學”這個名字。個人曾用名的例子:胡紹明是他的現(xiàn)名,他的曾用名是周人清,他來自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江背鎮(zhèn)上楓村,曾擔任政協(xié)江西省第六屆委員會委員。
6、曾用名意思是指某人曾經(jīng)使用過的名字,也就是不是現(xiàn)在的名字或者正式名字以外的名字?;竞x 曾用名可以是個人在成長過程中使用的非正式名稱,比如兒時的昵稱、別名等。在某些情況下,個人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更改了自己的名字,而之前的名字就成為了曾用名。這個名字可能記錄了個人的歷史、背景和身份變化。
1、曾用名的“曾”念ceng,曾在這里是曾經(jīng)的意思。曾用名的意思就是:曾經(jīng)使用過的人名、地名和科技名詞。曾用名讀音:céng yòng míng。曾拼音zēng céng 曾zēng 指與自己中間隔兩代的親屬:曾祖父。曾孫。古同“增”,增加。
2、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指的是個人在過去使用過的名字,但現(xiàn)在不再使用。當一個人在派出所登記過曾用名后,如果后來更改了姓名,這個曾用名就會出現(xiàn)在戶口本上。曾用名主要用于在相關資料核對時,如果出現(xiàn)系統(tǒng)資料與新的身份證資料不一致的情況,進行身份核對的場合,比如銀行、戶籍部門和學籍部門等。
3、曾用名念ceng,曾是曾經(jīng)的意思。曾用名對個人來說,指本人在讀書和工作期間曾經(jīng)使用過的名字。中國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上登載的“曾用名”項目和戶口遷移證上登載的“別名”項目均應填寫為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